根据学校《关于评选2015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数信学院员工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一、评选范围
数信学院2015届全日制本、专科毕业生。
二、评选标准
1、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。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,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祖国、模范遵守员工行为准则。
2、学习勤奋,成绩优秀,具有较高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,在学科技能竞赛、科技开发与创新等活动中成绩突出。
3、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,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,在员工中有较高威信。
4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有健康体魄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,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。
5、有正确的择业观,响应国家号召,自愿到边远省区、基层单位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,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。
6、在校期间,本科毕业生原则上要求连续三年获“优秀员工”或“优秀员工干部”荣誉称号;专科毕业生原则上要求连续两年获“优秀员工” 或“优秀员工干部”荣誉称号。
三、名额分配
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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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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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员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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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员工干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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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 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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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级本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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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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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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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级专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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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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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评选程序及要求
1、成立评选小组:
组长:薛怀玉
副组长:潘凌杰
成员:王文民赵聪刘颖陈楠及各毕业班班主任
2、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同学个人申请报名,并附200—300字的单行材料,报送1#317员工工作办公室。申请递交截止时间:2015年4月13日下午6:00。
3、17日下午毕业班辅导员审核材料,员工工作办公室初审,拟定名单。18日—20日公示三天。
4、21-24日确定的“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员工干部”填写审批表,并将结果上报学校。
5、整个评选过程要坚持标准,严格程序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严格按照条件评选。
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
2015年4月10日